我运搜索

公开阅读 / 三命通会

卷三 · 论暗金的煞

《三命通会》

进入阅读工具、收藏与笔记
○论暗金的煞 此三煞乃先天数之四冲也。夫子、午之数各九,卯、酉各 六,总为三十。自子顺行,极三十而见巳,是为四仲之正煞。 寅申各七,巳亥,各四、总二十有二,自子顺行,极二十二而 见酉,是为四孟之正煞辰戌各五,丑、未各八总二十有六,自 子顺行,极二十六数而见丑,是为四季之正煞。是起于数者然 也,凡神煞,皆起于数,与禄马同类。此一煞而有三名;一曰 吟呻,二曰破碎,三曰白衣。子午卯酉在巳,寅申巳亥在酉, 辰戌丑未在丑。巳者,金生之地,巳中,临官之火,金气临克, 主杖楚刑狱呻吟之灾,故曰吟呻。酉者,金旺之地,煞物当时, 又有辛金相助,万物当之,无不破碎,主支离流血之灾,故曰 破碎。丑乃金之库墓,居四季而临鬼门,主妨害丧服哭泣之事, 故曰白衣。五行中惟金能煞物,故总名曰暗金的煞也。其神生 旺,主人宽量大器,决断有为,形容清峻,若不夭丧刑伤,须 有癞病瘫痪。死绝则惨害克毒,形容红白,巧言令色,笑里藏 刀。与官符并,则横来官灾;与劫煞并,则横来死丧;与白虎、 羊刃并,则流心伤残;与贵人、建禄并,则稍慢。五行旺相, 吉神相救,入贵格则无害;入贱格,再值一切凶神,则愈凶。 又曰;金生处,主大风瘫痪之疾;金旺处,主水蛊毒药之病; 金墓处,主克子恶死之忧。若带三刑德贵,主有高官持兵权。 大抵此煞不吉,人命逢之,固所不宜;岁逢之,亦主孝服哭声, 盗贼侵扰,口舌破耗。小儿犯此,汤火之厄;不然,身有痕疤 破绽之象。经云:“谬戾无过于刑害。有时而吉;乖违莫甚于 冲破,未必皆凶。”此之谓也。

版本与出处

《三命通会》现存卷一至九候选转写;卷十至十二缺失。

三命通会 · 原件登记 d6db51.txt · 原件行 2629–2652

资料身份与定位

片段 ID:f-d4cf18bb20aeaba037d4
原件 SHA-256:d4d8677d4078dfc7f79893aed534ee49374b4e34a2b6a1797249b39841dc3148
片段 SHA-256:dc0638005c63a97ed26b7c3858951af518ace66c4ce186c674d19d8db0d1c592
资料版本:library-candidates-2026-10-03-public-0.12.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