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 · 论胎元
《三命通会》
进入阅读工具、收藏与笔记○论胎元
夫胎者,受形之始,故易乾知太始,以形言也;月者,成
气之时,故传曰积日以为月,以气言也。今谈命或不以胎月为
重,殊不思胎月是四柱之根苗,日时虽为紧,若不犯破胎月,
或乘旺气禄马之处则为福尤多,或日时之吉而为胎月所犯,则
吉亦归无用。是胎月最为枢要。
胎元之取,唯有一法,以当生前三百日为十月之气,乃是
受胎之正,譬甲子日生便以甲子为受胎之日,盖五六计三百日,
看其生日在何月中有,则闰在其中矣。且如戊子生人甲寅月乙
丑日,须于半月前十月或十一月内,寻当生乙丑日,乃是三百
日之正胎。
版本与出处
《三命通会》现存卷一至九候选转写;卷十至十二缺失。